荆州(资市)环境产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要求,对荆州(资市)环境产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予以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规划的态度及本规划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公众的监督。

一、规划名称及概要

1、规划名称:荆州(资市)环境产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2、规划执行单位: 江陵县资市镇人民政府

3、评价单位:3354cc金沙集团 

4、规划范围和基本内容:荆州市环境产业园位于荆州市江陵县资市镇平渊村,可通过荆监一级公路、荆沙大道-岑资路通往中心城区,交通便捷。产业园区在功能布局上分为4个功能区,焚烧发电区、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能力达到1500t/d,占地10.08公顷;填埋区、包括飞灰固化垃圾填埋场,涉及运行期限为20年,占地5.09公顷,应急垃圾填埋场,运行期限为10年,占地4.02公顷;产业园区,有两块工业用地组成,占地面积11.05公顷;停车区占地面积2.76公顷,远期作为发展备用地,在飞灰固化垃圾填埋场以及垃圾焚烧发电厂周围设置12米宽的防护绿地。

二、规划实施单位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江陵县资市镇人民政府

2、联系地址:江陵县资市镇

3、项目联系人:倪主任

4、联系方式:07164673022

三、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1、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

3354cc金沙集团 

2、联系地址:荆州市沙市区新天地上街9栋1924

3、联系人:黄焱

4、联系方式:07164080694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程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办理委托手续→签订技术咨询合同→开展前期工作(落实评价人员、资料收集、区域规划初步分析、踏勘现场、识别主要环境影响、拟定评价范围、评价重点等)→开展评价工作〈规划概述、规划区环境状况调查与评价、规划方案分析、污染源强预测、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环境风险评价、资源坏境承载力分析等)一编制报告书(规划方案综合论证、环境影响减缓对策措施、环境监测计划及跟踪评价方案、给出结论)→专家评审(召开规划环评报告书审查会)→报告书报批〈根据评审意见,报告书修改后,由委托单位上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2、规划境影响评价主要内容

在收集资料、现场踏勘、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调查分析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区域坏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相关资料,对规划区域土地资源、水资源、水环境、大气环境的承载力进行综合分析,并分要素进行环境影响的预测与评价,包括水环境、大气、噪声、生态和固体废物等,进而提出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提出环保相关要求,得出评价结论,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本次信息公示同时向社会公众征求对本项目建设环保方面的意见,公众意见表链接如下: 

       荆州(资市)环境产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单位或个人若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通过信件、传真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或反映,以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建设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参与调查的个人和单位,可将填好的公众意见表通过快递邮寄至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也可以将公众意见调查表照片(以能看清填写内容为准)或扫描件发送至相应的电子邮箱。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承诺公众提供的相关信息不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公示时间:至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