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金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8000万克拉/年镀镍、镀钛等金属表面处理及10000片/年砂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国务院令第682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和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对湖北金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8000万克拉/年镀镍、镀钛等金属表面处理及10000片/年砂轮项目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8000万克拉/年镀镍、镀钛等金属表面处理及10000片/年砂轮项目建设地点:荆州开发区华中表面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

建设内容:本项目租用华中表面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202栋3楼,项目建成以后,可形成8000万克拉/年镀镍、镀钛等金属表面处理及10000片/年砂轮项目。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北金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荆州市开发区华中表处园华中表面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202栋3楼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明13886591452 

电子信箱: wlm0506@126.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环评机构名称:3354cc金沙集团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工 0716-4082210

电子邮件:175459090@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湖北金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8000万克拉年镀镍、镀钛等金属表面处理及10000片年砂轮项目公众意见表.docx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单位或个人若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通过信件、传真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或反映,以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建设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参与调查的个人和单位,可将填好的公众意见表通过快递邮寄至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也可以将公众意见调查表照片(以能看清填写内容为准)或扫描件发送至相应的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