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军民融合暨光通讯电子信息产业园A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简本公示

结合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军民融合暨光通讯电子信息产业园A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在该报告书报送荆州市环保局审批前向公众公示如下信息。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1.规划背景

湖北省环保厅于2010年9月对《荆州经济开发区规划环评》进行了批复,其批复的开发区范围为:北至豉湖渠和荆岳铁路规划线,西南角至锅底渊路,南至长江及江北农场,东至沙市区岑河镇,西至豉湖路、三湾路,总面积约为55.07km2(不含发展备用地)。其中中心城区部分39km2,沙市农场集镇部分11.97km2,联合乡部分4.1km2。开发区按照产业类型和功能划分为农副产品加工工业园、轻工家电工业园、生物医药工业园、老城区工业园。机械工业园、电子工业园、纺织印染循环经济工业园、化工建材工业园等。按照地理位置本次评价的军民融合暨光通讯电子信息产业园A区位于规划中的轻工家电工业园和生物医药工业园。

《荆州经济开发区规划环评》批复后荆州经济开发区在结合区域资源、环境禀赋的前提下经济得到快速发展,随着“产业转移”、“转腰工程”等规划的相继实施,荆州市城市空间拓展的规划设想,“蒙华”铁路的开工,华电湖北江陵发电厂的筹建,大型煤炭储备基地、荆州港液态化工品码头的立项,沙公高速和江北高速公路的建设,荆州市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党的十九大后,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着力推动共抓大保护、厚植大开放、构筑大交通、培育大产业、建设大城市,荆州市委市政府发布了《关于推进“一城三区、一区多园”建设的实施意见》。荆州开发区内专项工业园构建定位为:新能源汽车、汽车零部件制造、装备智能制造为主导产业;军民融合产业园暨光通讯电子信息产业园以及光通讯、电子信息为主导产业......

为抢抓新一轮的发展机遇,主动适应形势变化,需尽快完善规划体系,为建设提供依据,促进产业园建设。荆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启动了《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军民融合暨光通讯电子信息产业园A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2017-2030)(以下简称本规划或本规划方案)。并在规划编制期间由荆州经济开发区规划分局委托我公司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以减小本轮规划在实施过程中对环境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实现社会、经济、环境协调发展。

2.规划定位

(1)规划时限:本规划的期限为2017~2030年。

(2)规划范围:军民融合产业园暨通讯电子信息产业园A区位于岑河农场北部西侧、南侧为新能源汽车及装备制造产业园,北侧为机电装备制造产业园,东侧为上海大道。规划范围东起上海大道,西至深圳大道,北临豉湖渠路,南抵亿均路,规划总用地面积为282.14公顷。

(3)规划功能定位:抓住国家级荆州开发区承接产业转移优势,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规划对该片区的功能定位为:光通讯和表面处理产业园区。

(4)产业园规划目标:依托该园区所处位置,有便利的交通条件,以《荆州市“一城三区”一区多园产业规划布局》为依据,积极深化园区土地利用效益,提升土地价值,完善城镇交通系统,加强设施配套,建设成为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绿色、生态的工业园区。

(5)土地利用:本园区规划城镇建设用地282.14公顷。园区内工业用地为一类工业用地,用地面积167.32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59.30%。园区的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面积31.46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11.15%。园区内绿地主要为防护绿地,绿地面积为83.36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29.55%。

(6)规划提出的环保目标:规划区水、空气、声环境质量要求全面达到功能区划标准。污水排放必须经过处理,达到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后才能进入城市污水管网排放,所有废气必须处理达标后才能排放到大气中。要通过具体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建设工程,使园区环境要素达到相应的功能区要求,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废物循环利用,保持生态平衡创建一个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优良生态环境。

(7)规划协调性:园区土地利用与《荆州开发区岑河农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基本相符,与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四湖总干渠水质达标规划相符,与岑河农场总体规划具备良好相符性。

(8)规划限制因素:按照岑河农场场域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该区域土地利用在规划实施近期不能承载产业园整体同步发展,需要结合土地利用指标实施逐年调整。同时园区工业用地全部为一类工业用地,而入驻的企业类型包含表面处理行业,按照环境影响类别应归为“二类”,故产业园目前一类工业用地的布局不足以支撑拟入驻表面处理相关产业的进驻。目前规划范围内基础设施尚不完善,供水、排水、道路、燃气管网覆盖面积有限,限制了工业企业入驻园区的进程,使得规划方案中经济目标的实现得不到保证。园区提出的环境保护目标和措施在深度和广度上无法满足入驻行业可能造成不利环境影响,如地下水、土壤、环境风险相关目标和措施缺失,虽然提出了园区发展要坚持绿色、生态主线,但缺乏对应指标支撑。

3.环境影响评价过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军民融合暨光通讯电子信息产业园A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属于应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规划。荆州经济开发区规划分局委托湖北荆州市环境保护科学技术有限公司进行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军民融合暨光通讯电子信息产业园A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我公司接受评价任务后,立即组成项目组,多次组织现场查勘,深入工业园进行调查。并进行了网站公示、公众参与问卷发放、专家咨询等,了解工业园内、外公众对本规划实施的意见和建议。

在环评工作期间,项目组成员对工业园建设规划进行了详细研究,对于规划中需要调整或者与其他规划不一致的部分,已反馈给开发区管委会和规划编制单位。

4.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

4.1区域环境质量

从近三年的大气环境质量来看,首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PM10)或细颗粒物(PM2.5),出现超标的因子为PM10和PM2.5,虽然近三年来各项污染物的浓度和超标天数持续降低,但达标天数仍然不足70%。通过本次监测表明,园区的监测的特征因子环境质量较好,均可满足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TJ36-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或前苏联居住区标准。

长江观音寺断面连续三年水质状况均达到功能区划要求,但豉湖渠何桥断面和四湖总干渠新河村断面水质状况较差,均为劣五类。本次监测数据表面,长江水环境质量尚好,但产业园内及周边水体水环境质量较差,亟待通过环境综合整治予以改善。

通过本次网格监测数据表明,园区声环境质量较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类标准限值的相关要求。通过对园区地下水进行系统监测,表明园区地下水评价级别中F=3,属于良好级别。本次调查园区范围周边土壤中各项监测因子可以达到GB15618-1995《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中三级标准。

4.2区域环境问题

根据区域水体监测结果,除长江观音寺水质断面达标外,其他园区内及周边内河水体水环境质量较差,均不能满足水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由于区域水体连通性较好,故水质差异性不大。水体水质超标原因为上游生活源、工业源和部分农业面源污染汇入所致,改善区域水体水质环境质量,应从流域的角度按照四湖流域水质达标规划相关要求、结合河湖库长制度落实相关综合防治措施,园区也应按照规划要求实施该区段水环境综合整治措施。

区域大气环境质量虽然逐年改善,但总体仍然不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要求,首要污染物为PM10和PM2.5,园区作为一个小环境,无法通过削减自身污染物改善园区及周边大气环境质量,只能严格按照湖北省(荆州市)大气十条、年度污染物治理实施方案、大气十三五规划和达标方案等要求落实园区内的各项综合防治措施。

同时,鉴于园区建成后也将排放一定的大气污染物,可能造成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恶化,应针对污染物类型、排放方式实施更为严格的防控措施。

鉴于目前园区拆迁安置工作尚未完成,存在的现状入驻企业的施工、运行对周边居民造成不良环境影响的问题。

5规划调整建议

5.1规划目标及总体发展规模调整建议

(1)鉴于目前岑河农场土地利用指标有限,不能支撑产业园规划带来的土地利用性质调整,按照尽早开展针对土地利用年度指标的调整工作,结合目前拟入驻项目实际,保障园区基础设施先行的原则,规划近期土地利用性质调整量不低于186.96ha。

(2)尽早启动实施园区内及周边基础设施建设,包括道路、给水、排水、供电、燃气等,保障规划近期入驻企业落地生产。

(3)鉴于规划方案中对部分环境要素目标指标缺失,不利于园区打造绿色生态型工业园区,建议将万元GDP能耗、园区用水总量、环境管理、风险管控机制(含与荆州开发区其他园区形成风险防范联动机制)纳入相应的环保规划中,并及时予以实施。

(4)目前开发区在行政辖区构成上包括四个部分,即纳入城市总规的区域、沙市农场、岑河农场、滩桥镇。故开展荆州经济开发区整体规划环评无统一的上位规划支撑,建议结合荆州市委市政府“一区多园”的战略构想,对“两场一镇”( 沙市农场、岑河农场、滩桥镇)总体规划实施环境影响评价。

5.2规划布局调整建议

(1)对表面处理组团整体设置100米防护距离。

(2)针对危险废物贮存库设置800米卫生防护距离,并保障距离地表水体150米以上。

(3)拟入驻的燃气锅炉应距离居民区至少100m作为园区燃气锅炉安全防护距离。危化品的贮存区建议放在产业园区的西北部区域,尽量远离现状居民点。

(4)优化表面处理组团酸性气体排气筒的高度和位置,减缓对周边大气不利影响。

(5)落实园区绿地布局和建设,保障园区绿化面积总量不低于83.36公顷,规划近期完成园区三级廊道(包括区域廊道、片区廊道和组团廊道)。

5.3规划产业结构调整建议

(1)建议按照一区多园的形式,结合本产业园主导产业,对荆州经济开发区其他组团、沙市经济开发区、公安经济开发区、江陵沿江产业园和煤电港化产业园内现有表面处理和光通讯企业实施区域性优化调控,向本产业园聚集。

(2)建议将表面处理组团所对应地块由规划的“一类工业用地”调整为“二类工业用地”,使之与入驻企业对环境的实际影响相符。

(3)建议在规划近期完成园区现状居民搬迁安置工作,避免在规划实施近期入驻工业企业和居民混杂布局状况下,入驻企业对居民可能造成的不利环境影响。

5.4规划环境保护调整建议

(1)产业园内生态功能较为重要的区域主要是规划的蓝线和绿线区,即产业园区内的绿地和河渠所在区域,本次评价将上述区域作为产业园区内部生态重点保护区。严禁占用园区绿线、蓝线工程和行为、严禁任意改变用途。

(2)水环境方面:建议包括对目前水质不达标水体进行综合整治,对水质较好水体实施保护,提出了用水和排水的控制上限,废水排放污染物浓度控制要求和污染物排饭总量控制上限,结合园区入驻产业类型提出了针对特征因子的推荐治理措施,以及在园区实施一段时间后实施生态监测(观测)要求。

(3)大气环境方面:基于园区目前所处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和入驻企业污染物排放状况,提出集中供热和使用清洁能源的要求,控制供热能源消耗的指标,对目前大气环境不能稳定达标的因子实施新增源2倍削减的要求,对于无组织源提出的相应防护距离的控制要求。

(4)土壤和地下水环境方面:鉴于入驻企业污染物排放状况,提出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监测的要求,对实施一段时间后可能造成土壤污染提出了生态修复的要求,以保障土壤环境质量,结合当地土壤环境具体要求,提出了园区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具体削减比例。

(5)固体废物方面:根据园区入驻企业固废排放量和排放形式,提出了针对生活垃圾依托区域收运体系、一般固废减量化、资源化,危险废物无害化集中处置的建议

(6)清洁生产方面:利用清洁生产对应指标作为园区入驻企业环保入驻的门槛,对重点企业提出强制性清洁生产和中、高费方案落实比例要求。

(7)风险防控方面:结合园区最大可信事故、按照不同情景,提出园区发生废水事故排放时具体应对措施和废水走向要求;对发生化学品泄漏和火灾、爆炸事故提出安全距离措施,并要求入驻企业-产业园-荆州经济开发区形成三级风险防控联动机制。

6.总体评价结论

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军民融合暨光通讯电子信息产业园A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交通便利,人力资源充足,区位优势明显,选址合理。规划区域布局基本合理。建设规划实施后,可以进一步完善供水、供电、供气及排水设施,完善交通与绿化,以及其它基础设施建设,拉动地方经济发展,有利于城镇结构和功能调整,对区域经济发展具有一定的贡献作用。规划的实施也会带来一些环境问题,如废气排放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有一定不利影响,污水排放加重周边水体负荷,交通噪声对道路沿线区域产生影响等。对规划及布局进行适时调整,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并进行跟踪评价和跟踪监测,适时地采取改进措施,使规划实施的不利环境影响一定程度上得到减轻或避免。

综上所述,在切实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对本环评中的规划布局以及产业规划、规模进行调整后,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工业园在选定的地址上进行开发建设是可行的。

二、公众咨询途径和期限

公众可通过下述网址查阅本规划环评公众参与信息及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索取补充信息。

荆州环保网:http://hbj.jingzhou.gov.cn

期限:自公布之日起10天内。

三.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荆州经济开发区规划分局

联 系 人:邓伟

2.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3354cc金沙集团

联系电话:07164082227

电子邮件:240038226@qq.com

联 系 人:黄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