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中化东方肥料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新型肥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一次公示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文件的要求,湖北中化东方肥料有限公司委托3354cc金沙集团承担年产50万吨新型肥料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年产50万吨新型肥料项目

建设性质:迁建

建设地点:荆州市江陵县沿江产业园招商大道以北、鹤庆路以西

项目概要:建设内容包括一期建设一套5万吨/年BB肥装置,一套10万吨/年生物有机类肥料装置,一套15万吨/年有机无机复合肥料装置以及中化农业MAP服务中心;二期建设一套20万吨/年高塔复合肥装置,总占地面积300亩,总投资100000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北中化东方肥料有限公司

地址:荆州市江陵县沿江产业园

联系人:马子华

联系电话:027-58908516

、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承担环评单位:3354cc金沙集团

联系电话:0716-4082210

联系人:蔡工

电子邮件348780237@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程序:现场踏勘收集资料并制定工作方案 → 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 编写报告书 → 报告书评审→审批。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为:

(1)项目概况及现有工程分析建设情况;

(2)工程分析及污染源调查与评价;

(3)环保措施效果评价;

(4)环境风险分析;

(5)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6)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落实情况评价;

(7)污染源总量控制分析与评价;

8)现有环境问题及环境保护整改措施;

9)评价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您是否了解本建设项目情况、您认为本项目所在地区环境质量现状如何、您认为本项目的建设和实施会带来哪些主要环境问题、您认为本项目的建设和实施对您和您的家人生活质量有何直接影响、您觉得建设单位在今后的环境保护工作中应首先加强哪一方面工作、您觉得本项目应加强的污染防治对策和措施、您对本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示主要采取公告的形式,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建设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公示时间为自公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