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金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8000万克拉/年镀镍、镀钛等金属表面处理及10000片/年砂轮项目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湖北金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8000万克拉/年镀镍、镀钛等金属表面处理及10000片/年砂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需进行第二次公示。

现将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8000万克拉/年镀镍、镀钛等金属表面处理及10000片/年砂轮项目建设地点:荆州开发区华中表面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

建设内容:本项目租用华中表面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202栋3楼,项目建成以后,可形成8000万克拉/年镀镍、镀钛等金属表面处理及10000片/年砂轮项目。

二、建设单位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湖北金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荆州市开发区华中表处园华中表面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202栋3楼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明13886591452

电子信箱: wlm0506@126.com

三、评价机构基本信息

环评机构名称:3354cc金沙集团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工 0716-4082210

电子邮件:175459090@qq.com

四、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途径

1、网络下载:湖北金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8000万克拉年镀镍、镀钛等金属表面处理及10000片年砂轮项目二次公示.pdf

2、向建设单位索要纸版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索要方式见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及主要事项

征求评价范围内所有敏感点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接受公众的监督,以便完善工程环保治理措施。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打电话、写信、发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

公众参与调查表请向业主索取或通过附件下载。

       湖北金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8000万克拉年镀镍、镀钛等金属表面处理及10000片年砂轮项目公众意见表.docx

七、公示起止时间

公示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