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顺明化工有限公司200吨/年聚对羟基苯乙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简本公示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3月18日开始施行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要求,结合湖北顺明化工有限公司200吨/年聚对羟基苯乙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该报告书向公众公示如下信息。

1建设项目概况

湖北顺明化工有限公司是一家拥有化工高新技术富有朝气实力雄厚的股份制企业。公司总部位于长江之滨的中国湖北公安,公司占地面积10多万平方米,总投资2.5亿元。地处“湘鄂门户”之称的湖北省公安县青吉工业区207国道、二广高速纵贯该县,长江黄金水道的深水码头,荆岳铁路距离园区不到7公里,形成了长江深港、铁路贯通、高速直达、公路成网的交通便利格局。

现湖北顺明化工有限公司拟5000万元,将原计划二车间生产7000吨/年乙二醇二醋酸酯项目改建为200吨/年聚对羟基苯乙烯生产项目。聚对羟基苯乙烯为具有大量活性酚羟基的功能树脂材料,可广泛应用于特种树脂改性及功能光刻胶树脂的生产。光刻胶是加工线路板、平面显示器及芯片等必须的关键材料,是现代电子技术发展的基础。该产品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广泛的出口市场。

2环境质量现状

2.1大气环境

评价区域SO2、NO2的1小时平均浓度和SO2、NO2、PM10的24小时平均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甲苯、甲醇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标准限值要求,评价区域总体环境空气质量较良好。

2.2地表水环境

由监测数据及评价结果可知,长江(公安段)水环境功能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水标准,由上面监测数据及评价结果可知,各监测点位水环境监测结果中各类项目的标准指数均未超过1,说明地表水现状水质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水域标准的要求,目前水质良好。

2.3声环境

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拟建厂界噪声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5-2008)中3类区标准,项目拟建地及周边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2.4地下水环境

对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限值,本次调查范围内的地下水浓度监测结果均达到Ⅲ类标准规定的浓度限值。

2.5土壤环境

评价区域土壤中各监测因子的含量均未超标,各监测因子单项污染指数均小于1,据此分析,项目厂址区域土壤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表1三级标准。

3主要环境影响

3.1大气环境影响

通过对本项目主要废气污染物的预测分析可知,本项目有组织废气正常排放情况下主导风下风向最大落地浓度较小,预测值均达到相关标准要求。事故工况下污染物排放对区域环境空气中污染物贡献值明显增加,因此,生产过程中应杜绝事故排放。

对于无组织排放废气,储罐区环境防护距离为200m,生产车间环境防护距离为200m,在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没有集中的居民聚居地等环境敏感点。企业通过采取相应措施和加强管理尽量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同时应配合当地主管部门做好卫生防护范围内的日常管理工作。通过相应的废气治理措施,项目排放的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均较小。

3.2地表水环境影响

根据本报告书工程分析章节可知:本项目废水排放量为6406.8m3/a(19.41m3/d),废水中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分别为COD 421mg/L、BOD5 263mg/L、SS 58mg/L、氨氮22mg/L。

本项目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之后排入青吉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青吉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能够接纳本项目排放的废水,项目废水排放不会影响青吉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项目废水排放对纳污水体环境质量影响很小。综上所述,该项目营运期不会对周边地表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3.3固体废物影响

本项目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全部得到有效的处理处置,处理率100%,而且实现了固体废物的无害化、资源化。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采取相应处理处置措施,实现了废物的再利用,在建设单位认真落实评价建议,釆取相应的防渗措施,日常生产过程中加强对固废临时堆放场所管理的基础上,本项目所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影响较小。

3.4声环境影响

通过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为扩建项目,建成投产后厂界噪声贡献值与受到现有工程影响的边界噪声值叠加后的预测值在昼间为52.4~56.6dB(A),夜间为45.6~47.5dB(A),厂界噪声预测值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的要求。

3.5地下水环境影响

预测结果表明:该项目在最不利的无防渗措施工况下,污染物(CODMn)泄露后渗入地下水后,扩散30年内对地下水最远影响范围为11m,拟建项目对周围地下水环境影响范围较小。同时,该项目贮存区、生产区、装卸区、事故应急池池、污水处理装置区等易发生泄露的场所地面均进行了防渗处理并按要求设置了集排水设施,因此,该项目对地下水的影响是微弱的。从地下水环境保护角度看,其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3.6施工期环境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废气污染物会给大气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但随施工期完成后自动消失。施工噪声超标排放,由于距离环境敏感点较远,因而噪声影响较小。废水经过设立临时沉淀池和格栅处理,消毒后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固废通过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对环境不会造成影响。在施工过程中,土地平整将会造成一定量的水土流失,应当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大雨、暴雨期大填大挖的前提下,项目施工期水土流失的影响较小,在环境承受能力范围内。该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环境影响较小,且随施工完毕而消失。

4公众意见采纳情况

根据公众参与调查和网上公示的反馈情况,暂无人对本工程的建设持反对态度。大多数公众认为本工程对促进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有积极作用,同时希望,在进行工程建设的过程中,一定要落实环保措施,对废水的排放加强监控,加强排污工程建设,希望生活质量不受影响。对于公众担忧的环境影响问题,以及提出的减缓环境不利影响的建议,建设单位应按本评价具体的防治措施予以落实。

5环境保护措施及污染物排放情况

5.1废气

根据工程工艺分析和物料平衡分析,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主要为中间体对羟基苯乙酮蒸馏废气G1中间体对羟基苯乙酮重排废气G2中间体对羟基苯乙酮烘干废气G3中间体对羟基苯乙酮冷凝废气G4中间体4-乙酰氧基苯乙烯蒸馏废气G5中间体4-乙酰氧基苯乙烯蒸馏废气G6中间体4-乙酰氧基苯乙烯蒸馏废气G7产品聚对羟基苯乙烯蒸馏废气G8锅炉烟气G9储罐区无组织废气G10车间无组织废气G11食堂油烟G12

(1)中间体对羟基苯乙酮蒸馏废气G1

本项目中间体对羟基苯乙酮酯化反应过程中使用过量的醋酐,反应生成醋酸,后面工序采用蒸馏冷凝回收醋酐和醋酸,其中少量不凝气排出,根据类比同类型企业和物料平衡核算,醋酐产生量约为0.039kg/h,醋酸产生量约为0.237kg/h,统一以VOCs计,产生量为0.276kg/h

2中间体对羟基苯乙酮重排废气G2

本项目中间体对羟基苯乙酮重排反应过程中反应生成HCl,通过降膜吸收后,会有少部分HCl排出,根据类比同类型企业和物料平衡核算,HCl产生量约为0.379kg/h

3中间体对羟基苯乙酮烘干废气G3

本项目中间体对羟基苯乙酮重排反应过程中选用邻二氯苯作为溶剂,在后续的离心烘干工序会有邻二氯苯排出,根据类比同类型企业和物料平衡核算,邻二氯苯产生量约为0.928kg/h

4中间体对羟基苯乙酮冷凝废气G4

本项目中间体对羟基苯乙酮重排反应过程中选用邻二氯苯作为溶剂,后面工序采用浓缩冷凝回收邻二氯苯,其中少量不凝气排出,根据类比同类型企业和物料平衡核算,邻二氯苯产生量约为0.453kg/h

5中间体4-乙酰氧基苯乙烯蒸馏废气G5

本项目中间体4-乙酰氧基苯乙烯酯化反应过程中使用过量的醋酐,反应生成醋酸,后面工序采用蒸馏冷凝回收醋酐和醋酸,其中少量不凝气排出,根据类比同类型企业和物料平衡核算,醋酐产生量约为0.029kg/h,醋酸产生量约为0.114kg/h,统一以VOCs计,产生量为0.143kg/h

6中间体4-乙酰氧基苯乙烯蒸馏废气G6

本项目中间体4-乙酰氧基苯乙烯还原反应过程中选用乙醇作为溶剂,后面工序采用蒸馏冷凝回收乙醇,其中少量不凝气排出,根据类比同类型企业和物料平衡核算,乙醇产生量约为0.540kg/h,以VOCs计

7中间体4-乙酰氧基苯乙烯蒸馏废气G7

本项目中间体4-乙酰氧基苯乙烯脱水反应过程中使用过量的醋酐,反应生成醋酸,后面工序采用蒸馏冷凝回收醋酐和醋酸,其中少量不凝气排出,根据类比同类型企业和物料平衡核算,醋酐产生量约为0.049kg/h,醋酸产生量约为0.205kg/h,统一以VOCs计,产生量为0.254kg/h

8产品聚对羟基苯乙烯蒸馏废气G8

本项目产品聚对羟基苯乙烯聚合反应过程中选用乙醇作为溶剂,后面工序采用蒸馏冷凝回收乙醇,其中少量不凝气排出,根据类比同类型企业和物料平衡核算,乙醇产生量约为0.600kg/h,以VOCs计

以上废气均为本项目工艺废气,其中G1、G5和G7为同类污染物醋酐和醋酸,G3和G4为同类污染物邻二氯苯,G6和G8为同类污染物乙醇,G2为HCl。因此项目同类工艺废气分别通过4套二级活性炭纤维吸附塔进行处理,处理效率以90%计,处理后分别经4根25m高排气筒排放。处理后项目工艺废气中HCl和邻二氯苯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HCl浓度限值100mg/m3,25m排气筒排放速率限值0.92kg/h;氯苯类浓度限值60mg/m3,25m排气筒排放速率限值1.69kg/h),工艺废气中VOCs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DB12/ 524-2014《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表2其他行业标准限值要求(VOCs浓度限值80mg/m3,25m排气筒排放速率限值8.3kg/h)。

9锅炉烟气G9

本项目将新增1台2t天然气炉提供热量,炉天然气用量为62万m3/a,年运行5280h。根据环境保护部总量司编制的《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下册)》天然气的污染物指标产生系数为:废气量24.55Nm3/m3原料,SO270.7mg/m3原料,NOx1.66g/m3原料,烟尘103.9mg/m3原料。

经计算,燃烧炉废气量为1522.1万Nm3/a,SO2产生量0.044t/a、产生浓度2.89mg/m3,NOx产生量1.029t/a、产生浓度67.60mg/m3,烟尘产生量0.064t/a、产生浓度4.20mg/m3,能够满足GB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燃气锅炉限值要求。天然气锅炉产生的烟气经引风机引出通过公司现有锅炉房的8m排气筒排放

10)储罐区无组织废气G10

本项目所使用的乙醇醋酐、盐酸均采用卧式内浮顶储罐进行存储,储罐内存储的物质由于温度和大气压的变化引起蒸汽的膨胀和收缩,会产生蒸汽的排放称为呼吸排放。

经计算,项目储罐区大小呼吸无组织排放量分别为醋酐0.307t/a、乙醇0.157t/aHCl 0.080t/a。醋酐和乙醇统一以VOCs计,则VOCs 0.464t/a

11)车间无组织废气G11

本项目在生产车间内物料管道输送过程中会有跑、冒、滴、漏的无组织废气产生,主要为HCl、邻二氯苯和挥发性有机物。类比同类化工企业,该部分无组织废气按原料输送量的0.05%计,预计无组织排放量分别为HCl 0.075t/a,邻二氯苯0.910t/a,VOCs 1.900t/a。

12食堂油烟G12

项目建成后,食堂就餐规模扩大至252人,食用油用量平均按照0.03kg/人·天计,则日耗油量为7.56kg/d,年耗油量为2.49t/a。由类比调查,油的平均挥发量为总耗油量的2.83%,经估算,项目建成后油烟产生量为0.21kg/d(70.47kg/a)。基准灶头数约4个,规模属于中型食堂,每个灶头排风量以2000m3/h计,年工作日330天,日工作时间约6h,则年油烟排放量为1584万m3,油烟产生浓度为4.45mg/m3。项目安装使用油烟去除率85%的油烟净化器,经净化后的食堂烟气通过油烟管道排放,排放浓度0.67mg/m3。满足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中规定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2.0mg/m3和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75%的要求。

5.2废水

根据工程工艺分析、物料平衡分析和水平衡分析,本项目正常工况产生的废水主要有中间体对羟基苯乙酮分层废水W1中间体4-乙酰氧基苯乙烯水洗分层废水W2产品聚对羟基苯乙烯蒸馏废水W3产品聚对羟基苯乙烯洗涤废水W4真空泵废水W5车间清洗废水W6生活废水W7初期雨水W8。

(1)工艺废水W1~W4

根据工程工艺分析、物料平衡分析和水平衡分析,本项目工艺废水产生量为2905m3/a,该部分废水均为高含盐废水,为避免影响公司废水生化预处理的效率,本环评建议公司对该部分废水采用三效蒸发器脱盐处理后,再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进行预处理。经三效蒸发器脱盐处理后工艺废水各污染物的产生浓度分别为COD 8630mg/L,BOD5 5390mg/L,SS 50mg/L,氨氮45mg/L;各污染物产生量分别为COD 25.070t/a,BOD5 15.658t/a,SS 0.145t/a,氨氮0.131t/a。

2真空泵废水W5

项目真空泵废水W5396m3/a,根据主要有机化合物的可降解性判定计算可知,废水COD浓度2018mg/L,BOD5浓度为1517mg/L。污染物的产生量分别为COD 0.799t/a,BOD5 0.601t/a

3车间清洗废水W6

项目车间清洗废水排放量为147.8m3/a,废水中含有的污染物包括有COD、BOD5、氨氮、SS等,各种污染物的产生浓度分别为COD 500mg/L,BOD5 160mg/L、氨氮25mg/L、SS 600mg/L。污染物的产生量分别为COD 0.074t/a,BOD5 0.024t/a,氨氮0.004t/a,SS 0.089t/a。

4生活废水W7

项目新增工作人员68人,根据GB50015-2009《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项目生活用水按人均定额150L/人·天计,生活用水量为3366m3/a(10.2m3/d),排水系数取0.80,则生活污水产生量为2706m3/a(8.2m3/d);生活污水中各污染物的产生浓度分别为COD 350mg/L,BOD5 200mg/L,SS 200mg/L,氨氮25mg/L;各污染物产生量分别为COD 0.947t/a,BOD5 0.541t/a,SS 0.541t/a,氨氮0.068t/a。

5)初期雨水W8

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该项目属于化工项目,初期雨水由于含有一定的污染物,必须进行收集处理,经计算,初期雨污水流量约为0.0280m3/s,则初期雨水为25.2m3/次。一年约10次暴雨,则初期雨水约252m3/a。初期雨水主要污染物为COD和SS,其浓度为COD 400mg/L,SS 600mg/L。初期雨水经收集后截流至厂区事故应急池,再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进行预处理

由于公司在建工程的污水处理站未进行建设,本次环评建议公司修建200m3/d处理规模的污水处理站,能满足项目建成后全公司的废水及公司未来发展增加废水处理能力,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废水→调节均衡池→中和池→UASB厌氧反应器→初沉池→预曝池→生物接触氧化→二沉池→排放”。

项目废水经新建的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废水排放浓度能同时满足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和青吉工业园园区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指标的要求,废水经园区污水管网收集排至青吉工业园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处理达到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排入长江(公安段)。

5.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是各生产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包括真空泵离心机空压机冷冻机风机噪声等。拟建项目工艺设备较多,噪声设备声级值在75dB(A)~105dB(A)之间,治理措施为消声、减振、隔声等采取以上措施后,再经距离衰减,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5.4固废

本项目固废主要中间体对羟基苯乙酮精馏残渣S1中间体4-乙酰氧基苯乙烯分馏残渣S2锅炉软水制备废离子交换树脂S3尾气处理废活性炭S4高含盐废水三效蒸发后残渣S5污水处理污泥S6生活垃圾S7

1中间体对羟基苯乙酮精馏残渣S1

根据物料平衡分析,中间体对羟基苯乙酮精馏残渣产生量为252.28t/a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均属于HW11类危险废物(900-013-11),项目拟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2中间体4-乙酰氧基苯乙烯分馏残渣S2

根据物料平衡分析,中间体4-乙酰氧基苯乙烯分馏残渣产生量为205.29t/a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均属于HW11类危险废物(900-013-11),项目拟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3锅炉软水制备废离子交换树脂S3

项目锅炉用水需使用软水采用离子交换树脂的方式制备软水其过程中产生废离子交换树脂S4约为0.52t/a。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属于HW13类危险废物(900-015-13),项目拟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4尾气处理废活性炭S4

项目对工艺尾气采用二级活性炭纤维吸收的方式进行处理,其废弃活性炭产生量约为70.7t/a。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属于HW49类危险废物900-041-49。项目拟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5高含盐废水三效蒸发后残渣S5

项目工艺废水为高含盐废水,拟采用三效蒸发器进行脱盐处理,处理后产生蒸发残渣约为779.82t/a。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属于HW11类危险废物(900-013-11),项目拟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6污水处理污泥S6

项目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剩余污泥产生量约为9.9t/a,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属于HW06类危险废物(900-409-06),项目拟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7生活垃圾S7

项目新增劳动定员68人,生活垃圾的产生量按照0.5kg/人·天计算,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1.22t/a。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处置。

公司在建工程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在空桶车间内修建了100m2的危废暂存间本项目的危险废物的暂存将依托公司在建工程危废暂存间

6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本项目工程建设投资总计为5000万元,其中环保设施投资约为300万元,占工程建设投资6.0%。该项目环境经济损失主要为环保措施费用和环境质量损失,为一次性或短期环境经济损失,可以通过项目实施产生的经济效益来弥补损失,项目社会、经济正效益均较明显,符合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同步增长原则。该项目的建设将有利于公安经济开发区及相关区域的发展,其产生的环境正效益是主要的、明显的,而其负面效益是轻微的,是可以接受的。

7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为有效保护环境和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湖北顺明化工有限公司有专职环境保护的管理机构和专职环境管理人员。主要负责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环境保护方面的检测、日常监督、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处理,以及协调和解决与环保部门和周围公众关系的环境管理工作。

本工程的施工采取招投标制,施工招标中对投标单位提出施工期间的环保要求,在施工设计文件中详细说明施工期应注意的环保问题,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设计文件施工,特别是按环保设计要求施工。建设方在施工期间有专人负责环境监理管理工作,对施工中的每一道工序都应严格检查是否满足环保要求,并不定期地对施工点进行监督抽查。环境监测站负责以全厂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和厂界污染物监测为主要内容的监测项目。为切实搞好项目营运期污染物达标排放及总量控制达标,建设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环境监测计划以监视环保设施的运行。

经本项目工程分析特征和预测分析,湖北顺明化工有限公司扩建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COD 2.699t/a,NH3-N 0.141t/a,SO2 0.044t/a,NOx 1.029t/aVOCs 1.436t/a。

8环境影响结论

综上所述,湖北顺明化工有限公司年产200吨/年聚对羟基苯乙烯建设项目的建设将促进地区经济的发展。项目选址符合城镇总体规划,符合土地利用规划、水功能区划、区域空气环境功能区划、声环境功能区划以及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要求,满足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政策的要求。投产后正常运行时各种污染物均能满足排放浓度达标和总量指标达标的要求,对周围环境和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满足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的要求,本项目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是可以接受的。

9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北顺明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公安县青吉工业园

联系人:胡卜银

联系电话:0716-5230108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3354cc金沙集团

地址:荆州市沙市区园林路29

联系人:刘开来

邮编:434000

电话:0716-4082210

邮箱:5455757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