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江汉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6万吨/年三氯氢硅及4.6万吨/年绿色硅烷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荆州市江汉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6万吨/年三氯氢硅及4.6万吨/年绿色硅烷项目的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荆州市江汉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6万吨/年三氯氢硅及4.6万吨/年绿色硅烷项目

建设地点: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群力大道36号荆州市江汉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厂区内

工程概况:荆州市江汉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是一九九八年改制组建的民营股份制企业,公司位于荆州市沙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二号路。现占地25万平方米,拥有总资产5.5亿元,职工人数达620人,具有中、高级职称科技人员66人,主要从事精细化工即有机硅烷偶联剂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有机硅烷偶联剂,俗称工业必需品,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第一类“鼓励类”中,第十一项“石化化工”中第15小项中系列高效偶联剂,属于国家十二五期间鼓励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

荆州市江汉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投资33000万元,在公司现有厂区扩建 6万吨/年三氯氢硅及4.6万吨/年绿色硅烷三氯氢硅为硅烷偶联剂的主要原料,本项目将利用公司的副产品盐酸来产生三氯氢硅,既解决的副产品销路问题,也降低了原料购买的成本。该项目的实施为荆州市江汉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荆州市江汉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群力大道36号

邮政编码:434000

联系人:简总

联系电话:0716-8377816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湖北荆州环境保护科学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荆州市沙市区园林路29

邮编:434000

联系人:刘开来

电话:0716-4082210

邮箱:54557578@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1)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办理环评委托手续

(2)建设单位与评价单位签订评价合同

(3)落实评价人员、调研、资料、踏勘现场

(4)环境现状监测、工程分析、模式计算

(5)根据工作特征、环境特征和环保法规编制报告书,提出环保对策与建议,给出结论

(6)召开专家会对报告进行评审

(7)根据评审意见、报告书修改补充后,由建设单位上报环保管理部门


2.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1)工程分析

(2)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3)环境影响识别与环境保护目标

(4)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5)环境保护措施与对策

(6)环境监测与环境管理计划

(7)公众参与

(8)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您是否了解本项目?

2、您对该项目建设持什么态度?

3、建设项目从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综合考虑其利弊关系如何?

4、您认为当地的主要环境问题是什么?

5、您对当地环境质量(大气、水、声、生态)是否满意?

6、您认为项目建成后会有哪些环境问题?

7、您认为该项目建设会产生哪些方面的积极作用?

8、对于本工程的建设,请您从环保的角度提出您的要求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渠道

请广大公众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信函、电活、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反映该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

环评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反映和考虑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