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源高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H酸联产2万吨/年铁球搬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号公示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3月18日开始施行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要求,结合楚源高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H酸联产2万吨/年铁球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编制,在该报告书报送荆州市环保局前向公众公告如下信息。


一、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本

1.1 项目建设概况

楚源公司公司H酸联产2万吨/年铁球生产线位于我公司厂区西北角,租用石首市笔架山办事处张城垸社区土地。该项目于2013年12月11日通过荆州市环境保护局环评批复(荆环保审文【2013】189号),2017年10月已向荆州市环境保护局递交项目验收备案资料。2017年12月,张城垸社区与我公司协商因石首市市政垃圾填埋场扩容,需征用该土地。经公司研究,拟将该生产线搬迁至20万吨硫酸车间后。

1.2 项目选址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由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可知:各空气质量监测因子日均浓度监测值及小时浓度监测值均未超标,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及《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要求。综上所述,项目所在评价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较好。

在长江石首段北门口监测断面各监测因子的单因子评价指数均小于1;说明污染物浓度监测值均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规定的Ⅱ类水体的标准限度值,说明监测时长江石首段水质基本达到其功能区划要求。

各厂界声环境监测点的监测值均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功能区标准的要求。

项目调查范围内的地下水各项指标监测值中,各监测因子评价指数均小于1,未出现超标情况。

本次调查范围内的土壤质量各监测项目均能够满足三级标准限值。

1.3 污染物防治措施及达标排放

1.3.1废水处理措施

项目搬迁前后规模以及工艺过程不变,废气产生情况与变更之前相同。

本项目在对精制铁泥进行加工生产生铁球过程中,添加焦炭粉过程中有少量的粉尘无组织逸散,类比同类企业,无组织粉尘量为0.14t/a。

由于竖炉设置一个5500m3/h的风机,竖炉全年运行165天,每天运行24小时,则全年产生的废气量为2178万m3/a,则竖炉产生的废气浓度分别为粉尘1720.62mg/m3,二氧化硫3019.05mg/m3,氨气599.17mg/m3,氮氧化物23.42mg/m3。烘干炉废气均先通过布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设计处理效率98%,则处理后废气中污染物的主要成分为粉尘0.7459 t/a,二氧化硫65.755 t/a,氨气13.05 t/a,氮氧化物0.51 t/a。废气排放浓度分别为粉尘6.84mg/m3,二氧化硫60.38.mg/m3,氮氧化物23.42mg/m3,粉尘排放量为0.149 t/a,二氧化硫排放量为0.065 t/a,氮氧化物排放量为0.51 t/a。

对喷淋吸收塔的溶液进行氧化,溶液中过量的碳铵分解产生尾气中氨气为0.446吨/年,风量为2448 m3/h,氨气排放量为0.446 t/a,氨气排放浓度为46 mg/m3

1.3.2废水处理措施

由于项目搬迁至现有厂区内,并且建设了仓库储存物料,项目初期雨水已经记入现有产区排放。项目搬迁后较原有废水排放有少量下降,由原有456.8t/a下降到374.4t/a。仍然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经过处理后排放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一级排放标准排入公司纳污水体长江(石首段)

1.3.3固废处理措施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采用布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量为37.326t/a,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外运用于铺路等;生活垃圾共计总计2.376t/a,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回收。

1.3.4噪声治理措施

本项目噪声防治应主要考虑从声源上降低噪声,噪声传播途径降低噪声及受声者个人防护三个方面进行,项目建成后厂界四周噪声贡献值昼间<65dB(A),夜间<55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区排放限值。

1.4环境影响预测评价和分析结论

(1)大气环境影响预测分析结论

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直接以估算模式的计算结果作为预测与分析依据,本次评价以导则推荐的AERMOD系统进行大气环境影响预测。本项目排放的烘干废气喷淋吸收后排放在正常情况下小时最大落地浓度出现在离源点226m处废气污染源下风向PM10最大浓度为0.006655mg/m3最大占标率为1.48%,废气污染源下风向SO2最大浓度为2.89E-05mg/m3最大占标率为0.01%,废气污染源下风向NOx最大浓度为0.00226mg/m3最大占标率为0.93%;喷淋也氧化后废气排放在正常情况下小时最大落地浓度出现在离源点219m处废气污染源下风向氨气最大浓度为0.009013mg/m3最大占标率为4.51%

在非正常工况下,废气污染源下风向PM10最大浓度为0.1627mg/m3最大占标率为36.16%,超标范围达下风向3000m,废气污染源下风向SO2最大浓度为0.2852mg/m3最大占标率为57.04%,超标范围达下风向5500m,废气污染源下风向NOx最大浓度为0.002227mg/m3最大占标率为0.93%,下风向不存在超标,废气污染源下风向氨气最大浓度为0.05692mg/m3最大占标率为28.46%,超标范围达下风向2400m;整体来说,非正常排放废气超标较严重。由此可见,项目建成投产后公司应严格控制非正常排放工况的出现,一旦出现应立即停产进行检修,防止非正常排放情况发生。

造粒车间无组织排放粉尘设置的防护距离为造粒车间外推50米的范围内,今后在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覆盖范围内不应修建居住区、学校、医院等大气环境敏感建筑物。

(2)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分析结论

由本评价工程分析章节“三本帐”分析可以看出:本项目建成并通过“以新带老”污染防治措施之后楚源高新公司废水排放量较现有项目增加了82.6t/a,COD排放量较现有项目减少0.036t/a,NH3-H排放量较现有项目减少0.037t/a。可见本工程建设可以减少污水中污染物的排放。

根据本评价第三章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分析结果,本项目纳污水体长江(石首段)目前水质基本满足其划定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水体限制要求,水质良好。

因改扩建项目的建设在废水排放上实现“减污”,因此在废水污染方面而言,项目的建设具有环境正效益,项目的建设能够减轻高新公司废水排放对长江(石首段)的环境影响。

(3)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预测分析结论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采用布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量为37.326t/a,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外运用于铺路等;生活垃圾共计总计2.376t/a,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回收。所有固体废弃物均不外排。

(4)噪声环境影响预测分析结论

项目建成后噪声源与厂界四周及敏感目标声环境背景叠加预测值昼间<65dB(A),夜间<55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区排放标准要求。

(5)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分析结论

CODMn污染物排放30天后会对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因此要杜绝污水向地下水的排放。

1.5风险评价结论

本项目存在一定的风险,但风险度在可接受的范围以内。公司具备防止重大事故的能力,从设备的采用到严格安全管理系统的建立、安全部门的审核等方面措施到位。防患于未然,杜绝事故的发生,是项目正常运营的必要条件。建议项目建成投产同时验收落实有关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1.6污染物总量控制分析结论

楚源高新公司原有厂区内的小锅炉已全部拆除,公司的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总量控制指标按照石首市环保局2013年7月对高新公司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的通知(详见报告书附件)中确定的楚源电厂二氧化硫2000t/a、氮氧化物500t/a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执行。楚源高新公司的COD及NH3-N总量控制指标按照石首市环保局2013年7月对高新公司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的通知(详见报告书附件)中确定的COD385t/a、NH3-N65t/a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执行。

项目建成后楚源高新公司污染物排放总量和总量控制指标分析可见项目投入运营后楚源高新公司各项总量控制指标均仍有余量。

1.7项目环境政策和产业政策符合性评价结论

本项目采用的生产工艺、生产规模和主要产品均不属于《当前部分行业制止低水平重复建设目录》中禁止和限制的内容。

本项目建设内容为年处理20000吨/年H酸生产废铁泥生产线;采用的主体工艺利用原H酸生产线废铁泥为原料,经精制,造粒等工序在炉内生成铁球团;主要产品为符合球团产品标准  GB/T 27692-2011 中二级指标要求。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第三十八条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第15条“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因此本项目属于鼓励类项目项目。

本项目主要产品及副产品均不属于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8年发布的《首批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

从以上国家各部委制定和发布的规划及产业政策可以看出,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现行产业政策要求。

本项目主要产品不属于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8年发布的《首批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

本项目拟建地即位于张城垸工业区,该园区以化工、木业森工为主导的支柱产业,本项目为化工项目,项目建设性质符合工业园的规划定位。

二、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通过网络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简本,如需索取其他补充信息,请通过书面形式(信件或传真)申请,网络查阅截止日期为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联系方式:

1、评价单位:3354cc金沙集团

地址:荆州市园林路29号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716-4082210

邮箱:rogerson@163.com

2、建设单位名称:楚源高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石首经济开发区楚源公司现有厂区内

联系人:白云

联系电话:0716-7226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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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