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新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2000吨精细化工产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一次公示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文件的要求,荆州市新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委托3354cc金沙集团承担年产22000吨精细化工产品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年产22000吨精细化工产品项目

建设地点:江陵经济开发区沿江产业园招商大道以南,彩云路以东

工程概况: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新征地99.9亩,新建生产车间、仓库、办公楼、研发中心、质检中心以及其他辅助设施,购置生产线三条及配套设备。项目建成后年产戊二醛20000吨/年、有机化工中间体1500吨/年、医药中间体200吨/年。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荆州市新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总

联系电话:13886562176

地址:江陵县江陵大道

邮箱:1805484374@qq.com

三、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承担环评单位:3354cc金沙集团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716-4082210

地址:荆州市沙市区园林路29号

邮箱:317326357@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程序:现场踏勘,收集资料并制定工作方案→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编写报告书→报告书评审→审批。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为:项目概述、工程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污染防治措施、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监测和环境管理计划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您是否了解本建设项目情况、您认为本项目所在地区环境质量现状如何、您认为本项目的建设和实施会带来哪些主要环境问题、您认为本项目的建设和实施对您和您的家人生活质量有何直接影响、您觉得荆州市新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在今后的环境保护工作中应首先加强哪一方面工作、您觉得本项目应加强的污染防治对策和措施、您对本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示主要采取公告的形式,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建设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荆州市新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018.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