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能泰科技有限公司甲醛24万吨/年、苯酐6万吨/年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湖北能泰科技有限公司甲醛24万吨/年、苯酐6万吨/年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特向公众公告下列信息:

1、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建设单位:湖北能泰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甲醛24万吨/年、苯酐6万吨/年

项目概要:湖北能泰科技有限公司甲醛24万吨/年、苯酐6万吨/年位于荆州开发区深圳大道,项目总投资50000万元。

2、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与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湖北能泰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荆州开发区深圳大道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716-8303168

3、承担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机构名称与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3354cc金沙集团

地址: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园林路29号

联系电话:0716-4082210

4、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的主要工作程序:建设单位委托并提供有关资料-评价单位前期初步调查工作-编制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方案-现状调查-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书评审-报告书修改完善-报告书批复。

主要的工作内容有:工程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清洁生产、污染防治措施等。

5、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项目选址是否合理提出自己的意见。

(2)对项目的环境影响提出自己的看法。

(3)对本项目的环保工作有何建议。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以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以及面谈的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提交书面意见或口头意见等。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本信息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