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福泽欣油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酸油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湖北福泽欣油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酸油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已完成,特向公众公告报告简本信息: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内容

1、建设项目概况

北福泽欣油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针对本地油脂加工产生过程中产生大量副产品——油脚、皂脚和废白土处理难的现状,依托国粮武汉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研发的利用油脂加工副产物连续水解制备脂肪酸的生产工艺投资11826.06万元在江陵经济开发区沿江产业园招商路新酸油加工项目项目占地面积36000m2,建成投产后将具有年加工4万吨废植物油脂的能力

2、区域环境概况

(1)环境空气

根据大气环境现状监测结果,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各监测点位中SO2和NO2的1小时平均浓度均未出现超标,SO2NO2、PM10的24小时平均浓度也未出现超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NH3、H2S、VOCs一次值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限值要求,说明,本项目评价区域总体环境空气质量较良好。

(2)地表水环境

根据地表水环境现状监测结果可知,长江(江陵段)水体中各监测断面各项监测因子的标准指数均小于1,其现状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水域标准的要求,说明长江(江陵段)现状良好。

(3)声环境

根据声环境现状监测结果可知,公司南厂区的东面、南面、西面厂界的噪声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北面厂界噪声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标准,项目所在区域厂界周边的声环境质量现状一般。

(4)地下水环境

根据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分析结果,项目所在区域内的地下水现状监测点各项监测因子均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类标准要求,说明评价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较好。

(5)土壤环境

根据土壤环境现状监测结果可知,项目所在区域的土壤环境质量各监测项目均能够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的三级标准限值。

3、环境影响评价

(1)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废气为厂区内的恶臭气体和食堂油烟废本项目车间为密封式恶臭气体呈无组织排放,排放量较小,可通过车间的窗户和排风机等弥散措施进行通风换气,减小其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食堂油烟经净化效率80%的电子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15m的的竖井式排烟道抽风至楼顶处高空排放。

由分析预测结果可知,在正常排放的情况下,本项目有组织及无组织排放的废气最大落地点浓度均未出现超标现象,表明本项目排放的废气污染物对区域内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综合废水根据“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处理原则,经厂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的三级排放标准和江陵县滨江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江陵县滨江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最终排入长江(江陵段),对水体的影响很小

(3)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项目对噪声源采取隔声消声、减振降噪等环保措施,优先选用低噪设备,同时对产噪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尽量安装在远离厂界和环境敏感目标的区域,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在落实以上环保措施的基础上,根据预测结果,项目东面、西面、南面两侧厂界昼、夜噪声预测值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项目北面厂界昼、夜噪声预测值均能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4a类标准,项目投入运营后对周边的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影响评价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原油杂质、污水污泥、废包装材料和生活垃圾。

原油杂质外售给日化企业加工处理;废包装材料由原产家回收处理;污水污泥和生活垃圾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各类固体废物采取有效、可靠的治理措施,做到不外排,对外界环境基本无影响

5)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包括: 

①源头控制:包括采用清洁生产及废物循环利用的方案,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对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控制措施,防止跑、冒、滴、漏,减少事故废水的产生。 

②分区防渗:结合项目生产设备、管廊、管线、贮存运输装置、污染物处理和应急装置等的布局,划定污染防治区,进行分区防渗。 

③地下水监控:建立地下水环境监控体系,包括建立地下水污染监控制度和环境管理体系,定期委托相关单位进行地下水监测。 

④应急响应:制定地下水事故应急响应预案,明确风险事故状态下应采取的封闭、截流等措施,提出防止地下水污染的具体方案。

    在落实以上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对地下水的影响不大。

4产业政策及规划符合性

本项目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符合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理念。选址位于工业园区内,不涉及生态敏感区域,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要求。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江陵县城市总体规划以及江陵县沿江产业园总体规划,符合当地对于化工产业以及废植物油脂资源循环、绿色利用的产业政策。

5、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在运行期间会产生一定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等污染,建设单位在认真落实报批后的《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强化环境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稳定运转后,污染物可达标排放,固体废物能够得到安全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言,该项目的建设可行。

6、公众意见征集 

1、公众参与调查内容 

根据项目特点和周围环境特征,调查内容主要包括:被调查者的基本情况、被调查者对目前居住环境的态度、对项目建设所持态度、有何意见和建议、对项目建设产生的环境影响,如噪声、大气、生态等的态度和意见、公众认为的项目建成后的作用。 

2、公众参与联系方式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在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意见、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等方式与承担环评工作的环评单位、建设单位或当地环保部门直接联系。 

7、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查阅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有关内容,公众同时可通过打电话、写信、发传真或邮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取信息,期限为本公示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 

8、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湖北福泽欣油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陵经济开发区沿江产业园招商路

联系人:胡总

联系电话:0716-4729336

9、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名称:3354cc金沙集团 

单位地址:荆州市沙市区园林路29号 

联系人:郑工 

联系电话:0716-4082202 

电子邮箱:169749835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