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飞龙高新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再生塑料颗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湖北飞龙高新科技有限公司就年产3万吨再生塑料颗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特向公众公示下列信息:

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湖北飞龙高新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投资:项目总投资为15000万元

建设地点:公安县藕池镇中山路229号

2、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北飞龙高新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公安县藕池镇中山路229号

  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 0716-5716616

3、承担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机构的名称与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3354cc金沙集团

    址:荆州市沙市区园林路29

  人:王工

联系方式0716-4082215

4、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大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主要工作为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其主要工作为进一步做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进行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环境影响;第三阶段为报告书编制阶段,其主要工作为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2.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

1)项目选址周围社会、经济和自然环境现状调查和评价;

2)项目工程分析,污染排放量调查和分析;

3)地表水环境、大气环境、噪声现状监测评价和生态环境现状调查;

4)污染气象参数收集、整理和分析,水文参数收集、整理和分析;

5)项目排放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预测和分析;

6)项目污染影响防治措施评价和总量控制方案;

7)风险评价及防范预案。

5、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采用问卷调查的形式征求公众意见,反映您对本项目建设的看法和意见。同时公众也可于10日内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进行意见反馈。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为了使公众了解项目的意义和建设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充分发挥公众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参与和监督作用,使公众支持和配合拟建项目的建设并提出宝贵意见,从而进一步消除和缓解项目施工和运行对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本次环评中收集了项目所在地周围民众的意见和建议,以反映周围民众的呼声。

其中征求公众意见主要内容:

1)公众对本项目了解程度及反映。

2)对本项目工程所持的态度。

3)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包括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等)的意见。

4)公众对本项目与社会经济发展关系的看法。

5)公众了解本项目概况后,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的认识。

6)公众对本项目影响范围内环境问题及保护措施的意见。

7、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请广大公众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信函、电活、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反映该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 

环评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反映和考虑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