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飞龙高新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再生塑料颗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简本公示

根据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结合湖北飞龙高新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再生塑料颗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编制,该报告书报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前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项目总体概况

1、项目情况简述

湖北飞龙高新科技有限公司拟在公安县藕池镇中山路229号原湖北省公安县龙腾纸业有限公司内建设年产3万吨再生塑料颗粒项目。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总占地面积16236.34m2,新建一座综合车间,利用湖北省内外企业收购的的废编织袋、废弃农用膜生产再生塑料颗粒

2、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1)环境空气

根据选址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对照标准值分析,各监测点位的SO2NO21小时平均值及24小时平均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0%,各监测点位中PM10 24小时平均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0%,各监测点位的非甲烷总烃的一次值最大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0%。由此可知,监测期间评价区域内SO2NO21小时平均值24小时平均值PM1024小时平均值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要求;特征因子非甲烷总烃一次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相应标准值,评价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

2)地表水环境

由地表水环境现状监测结果可知,由评价结果可知,藕池镇总排渠及安乡河各监测断面的监测因子的标准指数均小于1 ,说明其水体环境质量现状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类相应水域功能的水质标准要求,说明藕池镇总排渠及安乡河水质现状良好。

3)声环境

根据声环境现状监测结果可知,项目东、南、西、北厂界四周的昼夜噪声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项目所在区域厂界及周边环境敏感点的声环境质量现状一般。

4)地下水环境

根据监测分析结果,本项目周边的地下水现状监测点各项监测因子均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要求,说明评价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较好。

5)土壤环境

由监测结果可知,评价区域土壤中各监测因子土壤环境质除铬外均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1第二类用地筛选限值要求,铬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1第二类用地管制值限值要求。

3、工程和污染源分析结论

本项目建成投产后,产生的污染因素有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分别经过治理后,各个污染源污染物排放量和排放浓度如下:

1)废气

本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为工艺造粒废气、食堂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

项目按照《废塑料回收与再生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T364-2007)要求,在造粒机排气孔上方安装集气罩,集气罩由管道连接后,废气经水喷淋塔+过滤器+低温等离子体+活性炭纤维吸附装置处理后经过18米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为0.38t/a,排放浓度为19mg/m3,排放速率为0.07 kg/h

食堂液化石油气燃烧产生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为SO20.00158t/aNOx0.00462t/a食堂油烟排放量为25.2kg/a,产生浓度为3.5mg/m3。项目安装使用油烟去除率85%的油烟净化器,经净化后的食堂烟气从专用烟道排出,排放浓度0.525mg/m3

污水处理站敞开构筑物较多,废水中有机物厌氧分解可产生NH3H2S等恶臭气体,类比同类型同规模工程,本项目污水处理站NH3H2S产生强度分别为0.056t/a0.008kg/h)及0.0023t/a0.0003kg/h),均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2)废水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清洗废水、废气喷淋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总量为40098m3/a,上述综合废水中各污染物浓度分别为COD 1082.8mg/LBOD5 320.8mg/LSS532.3mg/LNH3-N26.1mg/L产生量分别为COD43.42t/aBOD5 12.86t/aSS 21.35t/aNH3-N 1.05t/a

3)噪声

项目建成后的噪声源有破碎机、脱水机、滚筒筛、旋风分离器以及空气压缩机等设备,噪声源强约为70~115dB(A)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分选杂质(6525t/a)、压滤沉渣(5437t/a)、热熔滤渣(4.05t/a)、切磨塑料渣(180t/a)、机修废油(0.5t/a)、废活性炭(2t/a)、油状低聚物(46.37t/a)、沉淀底渣(547t/a)、污水处理站污泥(6t/a)、职工生活垃圾(12.87t/a)等。

4、污染防治和减缓措施结论

1)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热熔有机废气,通过采用水喷淋塔+过滤器+低温等离子体+活性炭纤维吸附装置对生产废气进行净化,净化后的废气经18m高排气筒排放,针对车间溢散的无组织废气,加强车间通风。

本项目的厨房内有集气罩和烟道,集气罩将厨房油烟吸收后送至油烟净化系统,过油烟净化处理器处理后经专用的排气烟道引至楼顶高空排放。

2)废水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清洗废水、废气喷淋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总量为40098m3/a,上述综合废水采用A/O+ MBR膜生物反应器进行处理,处理后各污染浓度为COD 60mg/LBOD5 10mg/LSS10mg/LNH3-N 5mg/L,出水通过藕池镇市政管网排入藕池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尾水经藕池镇总排渠排入安乡河。

3)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其中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分选杂质、压滤沉渣、热熔滤渣、切磨塑料渣、沉淀池底渣、职工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危险废物包括机修废油、废活性炭、油状低聚物。危险废物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热熔滤渣、切磨塑料渣外售,分选杂质、压滤沉渣、沉淀底渣、职工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站污泥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4)噪声

根据本项目噪声源特征,在设备采购阶段,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从而从声源上降低设备本身的噪声。

在传播途径上,通过设置隔声屏障,厂房隔声和加装减震垫等降噪措施,噪声强度能够降低10~30dB(A),能够有效的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5)其他措施

通过加强岗位培训、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设备管理、加强污染治理设施“三同时”管理、强化设备维修效率、减产停产措施等措施,防治污染物非正常排放情况发生。

建立和完善环境管理和监控制度,按标准建立环境管理机构和环境监测机构,配备环境管理人员和监测人员。

5、环境风险评价结论

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环境事故风险的存在的,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的。企业应在生产过程中加强管理,完善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尽量避免环境风险事故的产生,减少事故发生后造成的损失。

6、环境影响预测评价和分析结论

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由本项目各废气污染源估算模式预测计算结果可知,各废气污染因子正常排放情况下小时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均小于对应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值的10%,可见项目废气经治理达标排放情况下对周边大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生产车间通过采取相应措施和加强管理尽量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业主应配合当地主管部门做好卫生防护范围内的日常管理工作。在此范围内没有集中的居民聚居地等环境敏感点。通过相应的废气治理措施,项目排放的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均较小。

2)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综合废水采用调节池+A/O+ MBR膜生物反应器进行处理,废水总排放量为40098m3/a121.5m3/d各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分别为:COD 56.6mg/L BOD5 14.4mg/LSS 18.2mg/LNH3-N 6.9mg/L,各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COD 2.27t/a BOD5 0.58 t/aSS0.73t/aNH3-N 0.28 t/a。项目废水经预处理后达到了污水处理厂接管水质标准及《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1的要求。藕池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标准为COD 50mg/LBOD5 10mg/LSS 10mg/LNH3-N 5mg/L,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废水对纳污水体藕池镇总排渠及安乡河的影响较小。

3)固体废物环境评价结论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所有固体废物经有效处置后可实现零排放,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

4)噪声环境影响预测分析结论

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厂界噪声预测值在昼间和夜间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5)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废气污染物会给大气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但随施工期完成后自动消失。施工噪声超标排放,由于距离环境敏感点较远,因而噪声影响较小。废水经过设立临时沉淀池和格栅处理,消毒后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固废通过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对环境不会造成影响。在施工过程中,土地平整将会造成一定量的水土流失,应当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大雨、暴雨期大填大挖的前提下,项目施工期水土流失的影响较小,在环境承受能力范围内。该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环境影响较小,且随施工完毕而消失。

7、公众意见采纳情况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本次公众参与以公开公正原则,公众参与的形式主要有张贴公示、网上公示调查、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等。本项目在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对公示的反馈意见。

龙腾公司负责人向本项目周围居民等社会公众发放了“公众参与调查表”100份,收回90份,公众参与调查结果表明:大部分被调查者支持本项目的建设;另被调查的3个团体均支持本项目的建设,对所选厂址无异议。

8、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建设单位需严格按照本报告所列的监测管理与计划要求,将污染损害降至最低。

9、环境影响评价总结论

湖北飞龙高新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再生塑料颗粒项目的建设将促进地区经济的发展。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满足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政策的要求。项目选址符合公安县藕池镇总体规划、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环境空气功能区划、水环境功能区划、声环境功能区划以及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要求。建设单位在认真落实本评价报告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后,投产后正常运行时各种污染物均能满足排放浓度和总量控制指标双达标的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在加强监控、建立风险防范措施,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的情况下,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从环保角度而言,项目在拟定地点按拟定规模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建议

(1)加强三废管理,实施清洁生产管理,从源头抓起,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最大限度地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

(2)加强厂区绿化、美化工作,保持厂区环境整洁、景观良好。

(3)应重视引进和建立先进的环保管理模式,完善管理机制,强化职工自身的环保意识,注重企业的持续清洁生产改进。

二、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通过网络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简本,如需索取其他补充信息,请通过书面形式(信件或传真)申请

环评单位:3354cc金沙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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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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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湖北飞龙高新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公安县藕池镇中山路229

联 系 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716-4725555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书信、电子邮件等形式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