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滋丽康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0吨纺织染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次简本公示

根据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结合松滋丽康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0吨纺织染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编制,该报告书报送荆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前向公众公示如下:

一、项目总体概况

1、项目情况简述

松滋丽康科技有限公司是湖北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控股的子公司,松滋丽康科技有限公司相应的技术和人才以母公司湖北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依托。湖北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是以高端纺织环保染料、助剂及精细化工中间体的生产与销售为一体的系统集成商。主要专注于含氟活性染料、高固色率、高色牢度、低温、低盐低碱等节能减排功能型活性染料 及配套清洁染色技术的开发,是国内首家含氟活性染料生产企业。

松滋丽康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60000万元在松滋市临港工业园枫林大道以西、李桥水库以北约550m处建设年产50000吨纺织染料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300亩(约200000m2),主要建设分散染料生产车间、活性染料生产车间等建构筑物主体工程,空压机维修机房、冷冻机房、生产办公及检测室、食堂、干燥车间、供热车间等建构筑物辅助工程,原料及中转仓库、危化品仓库、成品仓库、储罐区等储运工程,消防水池、循环水池、应急事故池、初期雨水池、污水处理站、碱液喷淋吸收塔、布袋除尘器等环保工程,配套的给水、排水、供电等公用工程。项目建成后生产高固着率、高色牢度的含氟活性染料及高匀染性的活性黑5、活性红195、活性黄145、活性黄250、222等活性染料系列及高洗涤剂、高光牢度的分散蓝79、蓝291、黄6GS等产品,年生产规模5万吨。

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荆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城镇总体规划、用地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及当地环境功能区划。项目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2、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从监测数据的评价结果可知各监测点位的SO2、NO2的1小时平均值及24小时平均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0,各监测点位中涉及的NH3、H2S、TVOC、甲苯的小时值或一次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0,HCl、氟化物的小时值或一次值均未检出,由此可知,监测期间评价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及《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相应的标准要求,评价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

由监测数据可知,长江松滋陈店水质监测项目pH、COD、BOD5、氨氮等因子标准指数均小于1,说明其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要求长江(松滋陈店段)评价江段现状水质能达到Ⅲ类水域功能要求。

由监测数据可知项目东、南、北三侧的噪声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项目西侧界噪声达到GB3096-2008中4a类标准项目所在区域场界的声环境质量现状一般

由监测数据可知,项目区域地下水监测点位因子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类标准要求

由监测数据可知,评价范围内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各类污染物指标现状监测值均满足《土壤环境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筛选值及管制值,说明区域土壤环境质量较好。

3、工程和污染源分析结论

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包括反应釜工艺废气、喷雾干燥废气、罐区呼吸废气等,主要污染物为挥发性有机物、粉尘、氯化氢等。

废水:本项目全厂废水主要为工艺废水、设备及地面冲洗废水、生活污水等。

噪声:项目建成后的噪声源有空压机、引风机和鼓风机噪声,上述噪声源强为90~105dB(A),采取减振罩、安装消声器、隔声等治理措施,可使其噪声达标。

固废:项目主要固废为生活垃圾、污水站污泥、废活性炭、工艺废渣等

4、污染防治和减缓措施结论

(1)废气

本项目外排废气主要包括反应釜工艺废气、喷雾干燥废气、罐区呼吸废气等,其中,工艺废气主要采用二级碱液喷淋塔吸收(有机废气增加活性炭吸收箱处置),喷雾干燥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喷淋塔等进行处理,储罐采用氮封+双管式平衡管装罐措施减少呼吸废气排放量,加热炉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采取以上措施后,废气中粉尘去除率达99.9%、有机和无机废气吸收率达90%以上,恶臭物质去除率达90%,储罐呼吸废气排放量减少80%以上。各外排废气污染物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要求,加热炉废气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的表3燃气锅炉标准限值要求,恶臭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二级标准要求。

(2)废水

本项目对厂区各种用水进行分类收集、分质处置,实现全厂“清污分流、污污分流”,其中工艺废液、喷淋塔喷淋水、冷凝循环水、蒸汽冷凝水基本上全部回用,少量蒸汽冷凝水作为清洁下水经雨水口外排,其它地面及设备冲洗废水、实验室废水、维修废水、工艺废水废液和生活无数、初期雨水经统一收集后先经200m3/d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表4三级标准要求及松滋市临港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再排入工业园污水管网进入松滋市临港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尾水排入长江(松滋陈店段)。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污染措施主要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各种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消声、隔声等措施,减少设备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运输车辆保持低速、匀速、少鸣笛等,减小运输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主要固废为生活垃圾、污水站污泥、废活性炭、工艺废渣等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工艺废渣、污水站污泥、废活性炭等均属于危险废物,分类单独收集后集中暂存危险废物临时暂存间,再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5、环境影响预测评价和分析结论

(1)大气环境影响预测分析结论

正常工况下,评价区域内大气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居住区环境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最大容许浓度以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规定的标准值要求,不会引起周围大气环境质量的明显改变。

非正常情况及事故工况下,预测表明废气污染物贡献值明显增大,对周边环境空气质量产生严重影响,区域最大落地浓度明显增大,且出现超标情况,因此,企业需妥善安排好生产计划、设备维修计划、生产过程中杜绝非正常及事故排放。

根据预测本项目生产车间及罐区均设置100m的卫生防护距离。根据现场踏勘及规划,卫生防护距离覆盖范围内不存在长期居住的居民、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物,同时,建议今后在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覆盖范围内不应修建居住区、学校、医院等大气环境敏感建筑物。

(2)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分析结论

本项目废水经厂区污水站处理后排入松滋市临港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根据松滋市临港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环评报告书中的预测评价结果,正常排放情况下,松滋市临港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放,尾水对纳污水体长江(松滋陈店段)的水质影响很小,因此,项目废水排放对长江(松滋陈店段)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环境影响预测分析结论

通过预测,运营期内项目四周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或4类标准,与现状背景值的叠加后其预测值均能够满足GB12348-2008中相应的3类或4类标准的要求。

本项目建成后,厂区的噪声设备在厂界均能达标排放,故本项目建成后对周边的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预测分析结论

本项目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工艺废渣、污水站污泥、废活性炭等均属于危险废物,分类单独收集后集中暂存危险废物临时暂存间,再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项目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妥善处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分析结论

在最不利的无防渗措施工况下,污染物CODMn泄露后渗入地下水后,扩散10000d对地下水影响范围为11m,项目对周围地下水环境影响范围较小。同时,本项目生产区、原料罐区、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站、污水管网等易发生泄露的场所地面均进行了防渗处理并按要求设置了集排水设施,因此,本项目对地下水的影响是微弱的。从地下水环境保护角度看,其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6、清洁生产及总量控制

本项目采用了多项清洁生产技术,整个生产工艺和设备具有很高的技术水平,能耗低、用水量少、产污量小,符合清洁生产的基本要求,其水平达到了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本项目主要污染物SO2、NOXCOD、NH3-N排放总量需向荆州市环境保护局申请,并通过排污权交易取得。

7、项目环境政策和产业政策符合性评价结论

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2013年修正)中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并符合《松滋市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松滋市临港工业园规划等相关规划要求。

本项目在选址地可行性、环境功能区划、废塑料加工利用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等方面均符合相关要求;工程采用的废水、废气、噪声及固废的治理措施合理且可行,能满足保护环境目标的要求。总体而言,从环境保护角度,项目建设是有环境可行性的。

8、环境影响评价总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将促进地区经济的发展。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符合城镇发展规划,满足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政策的要求。本项目建设单位在认真落实本评价报告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后,投产后正常运行时,各项污染物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不会改变周围环境功能类别,公众普遍支持本项目建设,污染物排放总量可在荆州市内平衡解决。在加强监控、建立风险防范措施,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的情况下,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项目选址符合松滋市城市总体规划、松滋市临港工业园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空气功能区划、水环境功能区划、声环境功能区划以及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要求。只要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保对策及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项目污染物达标排放,认真落实环境风险的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从环保角度而言,项目在拟定地点按拟定规模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二、公众咨询途径和期限

公众可通过下述网址查阅本项目公众参与信息及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索取补充信息。

环评单位:3354cc金沙集团

联系电话:0716-4082210

电子信箱:772082860@qq.com

建设单位名称:松滋丽康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祝总

联系电话:0716-6797666

期限:自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