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滋市荣雲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松滋市一般固废处置中心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一次公示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文件的要求,松滋市荣雲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松滋市委托3354cc金沙集团承担一般固废处置中心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松滋市荣雲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松滋市一般固废处置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松滋市荣雲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松滋市临港工业园内,创业大道以东,力博特尔项目以南的位置

占地面积:26666.67m2

项目投资:5500万元

职工人数:职工人数38人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松滋市荣雲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地址:松滋市临港工业园内,创业大道以东,力博特尔项目以南的位置

联系人:包总

联系电话:15157220156

三、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3354cc金沙集团

联系电话:0716-4082210

联系人:张工

电子邮件:175459090@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程序:现场踏勘 ,收集资料并制定工作方案 → 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 编写报告书 → 报告书评审→审批。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为:

1)项目概况及现有工程分析建设情况;

2)工程分析及污染源调查与评价;

3)环保措施效果评价;

4)环境风险分析;

5)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6)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落实情况评价;

7)污染源总量控制分析与评价;

8)现有环境问题及环境保护整改措施;

9)评价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您是否了解本建设项目情况、您认为本项目所在地区环境质量现状如何、您认为本项目的建设和实施会带来哪些主要环境问题、您认为本项目的建设和实施对您和您的家人生活质量有何直接影响、您觉得松滋市荣雲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在今后的环境保护工作中应首先加强哪一方面工作、您觉得本项目应加强的污染防治对策和措施、您对本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示主要采取公告的形式,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建设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