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中和普汇环保股份有限公司SCR脱销催化剂再生回收利用和包装桶翻新回收利用等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号公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3月18日开始施行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要求,结合湖北中和普汇环保股份有限公司SCR脱销催化剂再生回收利用和包装桶翻新回收利用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编制,在该报告书报送荆州市环保局前向公众公告如下信息。


一、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本

1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1 建设项目概况

湖北中和普汇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位于荆州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农技路与镍业路交汇处,公司拥有先进的SCR脱硝催化剂再生回收和包装桶清洗翻新回收利用技术,以及废液处理等危废处置技术。可为产生大量失效SCR脱硝催化剂的火力发电、钢铁制造等企业及大批产生废旧包装桶及各种废液的企业提供优质的全程环保解决方案。为了满足湖北省及其周边地区不断大幅增加的SCR脱硝催化剂、包装桶及部分废液处置的需要,公司拟投资1.9亿元、规划占地100亩,建设SCR脱销催化剂再生回收利用、包装桶翻新回收利用及废液物化处理项目,可作为荆州市乃至湖北省重要的环保基础设施之一。该项目包括:

(1)2万m³/年SCR脱硝催化剂(HW50(772-007-50)、HW46(900-037-46))再生回收;

(2)30万只/年包装桶(HW49(900-041-49))清洗翻新;

(3)5000吨/年废旧包装桶(HW49(900-041-49))回收利用;

(4)15000吨/年废液(HW04(263-007-04、263-009-04)、HW08(251-001-08)、HW09(900-005-09、900-006-09、900-007-09)、HW12(264-009-12、264-010-12)、HH17、HW34、HW35、HW45(261-678-45、261-080-45)、HW49(900-042-49))物化处理;

(5)5000吨/年危险废物暂存交换、应急处理;

(6)各项配套设施、仓储、办公楼、分析检测与技术研发中心等。

项目投产后,将弥补湖北省及其周边地区失效SCR脱硝催化剂和包装物以及废液等废物处置能力的不足,预计年产值1.935亿元,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

1.2 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监测表明,评价区内各监测点的SO2NO2TSP、PM10PM2.5HCl、硫酸雾等的日均值SO2NO2NH3H2S、HCl、硫酸雾、氯气、二甲苯、甲醇、甲醛等的小时均值最大占标率均小于 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相应的标准要求;TVOC的8小时均值满《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中的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的小时均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推荐值的要求。

(2)地表水:地表水水质现状监测结果统计分析见表4.2-5。评价范围内长江(荆州段)1#~3#监测断面水质执行GB3838-2002中Ⅲ类水质标准,由评价结果可知,在三个监测断面中,各监测因子的单因子评价指数均小于1,说明其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域标准的要求,可见长江(荆州段)评价江段现状水质基本能达到相应水域功能要求。

(3)环境噪声:项目厂界的噪声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满足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4)地下水:对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限值,本次调查范围内的地下水监测结果中,除1#点位杨场村的总硬度一个监测因子有超标外,其余监测点位各监测因子均能达到Ⅲ类标准限值。

(5)土壤:对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项目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本次调查范围内的土壤质量各监测因子监测值均达到第二用地筛选值标准限值要求,只有六价铬超过筛选值但是低于管控制,说明荆州高新技术开发区内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良好。

1.3 主要环境影响

1.3.1 大气环境影响

大气估算模式计算结果表明,本项目有组织废气正常排放情况下主导风下风向最大落地浓度较小,污染物因子VOCS、氨气、粉尘、二甲苯的最大占标率均小于评价标准的10%,确定评价等级为三级,本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事故工况下污染物排放对区域环境空气中污染物贡献值明显增加,因此,生产过程中应杜绝事故排放。

本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主导风下风向最大落地浓度较小,预测值均达到相关标准要求。最终防护距离设置为:本项目生产车间、储罐区的卫生防护距离均为100m。根据环境防护距离包络线图及我公司工作人员的现场调查,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覆盖范围内目前没有长期居住的居民、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物,同时,建议今后在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覆盖范围内不应修建居住区、学校、医院等大气环境敏感建筑物。

1.3.2 地表水环境影响

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污污分治”原则,厂区排水系统按照雨污分流的原则设计,共设两套排水系统。一为雨水系统,将厂区雨水收集后进入铺设的地下排水管道,最终排入市政雨水管网。二为废水处理系统,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各类工艺废水(生产工艺废水、含油废水、废乳化液、有机废水、喷淋废水、含锌废水、含铬废水、初期雨水等),经厂区内处理后综合污水产生量约为32950.5m3/a(109.835m3/d),主要污染物为COD排放浓度为460mg/L,BOD5排放浓度为185mg/L,SS排放浓度为180mg/L,氨氮排放浓度为18mg/L,经处理后厂区排放废水中COD、BOD5、SS、氨氮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排放标准,满足荆州中环水业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要求后接管至污水厂,荆州中环水业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尾水排入长江(荆州段段)。

1.3.3 声环境影响

通过预测,运营期内项目四周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类标准。

本项目建成后,厂区的噪声设备在厂界均能达标排放,故本项目建成后对周边的声环境影响较小。

1.3.4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产工艺产生的釜残、废气处理装置替换的废活性炭、包装桶残液、废水收集的废油、包装桶标签、离子交换树脂、实验室废物、污水处理污泥、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等,生活垃圾交由园区环卫部门处置,产生的废气处理装置替换的废活性炭、包装桶残液、废水收集的废油、包装桶标签、离子交换树脂、实验室废物、污水处理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厂区内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进行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园区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1.3.5 地下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建成后,该项目在最不利的无防渗措施工况下,污染物(CODMn和甲苯)泄露后渗入地下水后,扩散3650天内对地下水最远影响范围为16m,拟建项目对周围地下水环境影响范围较小。同时,该项目贮存区、生产区、装卸区、污水处理装置区等易发生泄露的场所地面均进行了防渗处理并按要求设置了集排水设施,因此,该项目对地下水的影响是微弱的。从地下水环境保护角度看,其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1.3.6 施工期环境影响

施工期废气污染物会给大气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但随施工期完成后自动消失。施工噪声超标排放,由于距离环境敏感点较远,因而噪声影响较小。废水经过设立临时沉淀池和格栅处理,消毒后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固废通过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对环境不会造成影响。在施工过程中,土地平整将会造成一定量的水土流失,应当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大雨、暴雨期大填大挖的前提下,在严格落实水土保持相关要求及措施后,项目施工期水土流失的影响较小,在环境承受能力范围内。该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环境影响较小,且随施工完毕而消失。

1.3.7 环境风险评价结论

根据企业生产、运输、贮存及污染治理等过程涉及的化学物质的理化性质、储量,进行重大危险源判别,确定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二级;通过对各生产环节、生产设施及储存单元涉及的物质可能造成的风险进行分析,确定本项目的风险类型为储存单元危险化学物质泄漏;通过对储存单元涉及物质的性质和储量进行分析,确定本项目的最大可信事故为三氯氧磷泄漏;企业需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并编制事故应急预案,该预案为企业自编,建议企业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企业的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并报荆州市环保局备案。企业应配备监测设备和专门人员,在发生事故时,对污染因子进行监测,指导应急救援和环境污染治理方案的编制和实施。经采取有效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后,其风险值在可承受的范围之内。项目通过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可将风险隐患降至最低,达到环境可以接受的水平;项目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可靠且可行;项目从环境风险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1.3.8 总量控制结论

本项目需用总量VOCs7.113t/a、烟粉尘0.45t/a。COD1.64t/a,氨氮0.164t/a,Cu25.27kg/a、Zn50.53kg/a、Ni2.53kg/a、Cd0.51kg/a、Cr5.06kg/a。新增粉尘须通过湖北省污染物交易平台购买获得,并最终由湖北省环境保护厅进行确认。其他指标应由荆州市环保局提出调剂方案,报省环保厅备案。

1.3.9 清洁生产分析结论

本工程从工艺技术、节能降耗、综合利用和污染物治理上都体现了清洁生产的原则。本项目在生产中体现了资源节约和循环经济理念,通过在内部管理、生产工艺与设备选择、原辅材料选用和管理、废物回收利用、污染治理等几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清洁生产措施,有效地控制污染,严格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防治措施和清洁生产建议后,可大大降低能耗、物耗、水耗,减少污染物排放,降低产品成本,资源能源的利用效率较高,主要污染物可达标排放,可较好地实现清洁生产,项目建设符合清洁生产要求,清洁生产水平达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1.3.10 产业政策和环境政策符合性分析

国家发改委2011第9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版中鼓励类“三十八、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明确规定,“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城镇垃圾及其他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工程”,“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废印刷电路板、废旧电池、废旧船舶、废旧农机、废塑料、废橡胶、废弃油脂等再生资源循环利用技术与设备开发”,“削减和控制重金属排放的技术开发与应用”,“8、危险废弃物(放射性废物、核设施退役工程、医疗废物、含重金属废弃物)安全处置技术设备开发制造及处理中心建设”均属鼓励类。

1.4 公众意见采纳情况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本次公众参与以公开公正位原则,公众参与的形式主要有网上公示调查、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等。本项目在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对公示的反馈意见。

公众参与调查结果表明:当地受访公众中100%民众支持该项目的建设,0%民众对项目建设表示无所谓,无民众反对项目建设

1.5 环境保护措施及污染物排放情况

1.5.1 废气

废SCR催化剂回收吹扫以及破碎工段产生的粉尘由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处理效率可以达到99%;可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标准限值要求。喷淋塔废气采用二级水喷淋吸收后通过塔顶排放,NH3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要求。

废油桶处置区产生的VOCs:采用负压方式收集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处理效率可达到90%,VOCs浓度《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新建企业排气筒污染物排放限值表(其他行业)要求

本项目设置有一条油漆桶喷漆线。项目喷涂房通过采取水帘(漆雾去除效率达90%)+活性炭吸附(有机废气去除效率达90%)处理后,分别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烘干废气采取催化燃烧装置(有机废气去除效率达98%)处理。甲苯及VOCs排放浓度可以《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新建企业排气筒污染物排放限值表(其他行业)要求。

分别对生产车间及储罐区设置100米防护距离,该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包络线范围之内不存在现有住户及其他大气环境保护目标,项目无组织废气污染源对厂界外大气环境影响较小。本次评价提出今后在该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覆盖范围内不应新建居住区、学校、医院等大气环境敏感建筑。

1.5.2 废水

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污污分治”原则,厂区排水系统按照雨污分流的原则设计,共设两套排水系统。一为雨水系统,将厂区雨水收集后进入铺设的地下排水管道,最终排入市政雨水管网。二为废水处理系统,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各类工艺废水(生产工艺废水、车间装置和地坪冲洗水、实验室废水、含锌废水、含铬废水、废酸废水、废碱废水含油废水、废乳化液、初期雨水等),本项有机废水通过酸洗、絮凝、气浮、生化、MBR反应器、芬顿催化氧化再次中和絮凝排放,无机废水通过还原池、絮凝沉淀池、澄清浓缩池最终外排。

经处理后厂区排放废水中各污染物浓度废水经处理后污染物排放浓度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限值并同时满足荆州中环水业有限公司印染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指标,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印染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

1.5.3 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破碎机、真空泵、风机等设备。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设计、隔声降噪处理,厂房墙体屏障、绿化树木吸收屏障、空气吸收、距离衰减后项目噪声对厂界贡献值较小,可确保厂界噪声叠加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应的3类限值要求。

1.5.4 固废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产工艺产生的釜残、废气处理装置替换的废活性炭、废气处理设施二级冷凝废液、废离子交换树脂、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等,生活垃圾交由园区环卫部门处置,产生的生产工艺产生的釜残、废气处理装置替换的废活性炭、废气处理设施二级冷凝废液、废离子交换数脂属于危险废物,厂区内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进行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园区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项目固废分类暂存和处理,各类危险废物包装和储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相关要求要求。同时,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在试生产前应与相应有危废处置单位签订外委处置协议,危险废物暂存、管理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必须完好无损、满足强度要求,并粘贴危险废物标签,临时贮存场按要求采取防渗、防雨、防流失措施。

综上所述,项目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均采取了有效、可靠的治理措施。同时,本环评要求项目对各类固体废弃物进行分类暂存,固废暂存间做好防风、防雨、防渗漏措施,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1.6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本项目项目总投资为19000万元,环保投资为1669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8.78%。项目建成后能带动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将会对经济发展等方面产生正效益,而项目的建设及运营期间导致的环境方面的负面影响,通过采取一系列环保措施,使项目各类污染源及污染物排放符合环保的管理要求,从环保措施的经济损益效果来看项目是可行的。

1.7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建设单位需严格按照本报告所列的监测管理与计划要求,将污染损害降至最低。


二、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通过网络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简本,如需索取其他补充信息,请通过书面形式(信件或传真)申请,网络查阅截止日期为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联系方式:

1、评价单位:3354cc金沙集团

地址:荆州市园林路29号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716-4082210

邮箱:rogerson@163.com

2、建设单位名称:湖北中和普汇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荆州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农技路与镍业路交汇处

联系人:刘总

联系电话:0716-880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