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中和普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13万吨固体废物综合处置项目(焚烧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国务院令第682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和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对湖北中和普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13万吨固体废物综合处置项目(焚烧工程)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13万吨固体废物综合处置项目(焚烧工程)

项目选址:荆州开发区洪塘路

建设内容:年处置固废3万吨的焚烧炉,年处置固废1万吨的等离子炉、年回收利用废酸3万吨、年干化污泥1万吨。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北中和普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荆州开发区洪塘路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716-8800061

电子邮箱:qingsongliu@139.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承担环评单位:3354cc金沙集团

联 系 人:刘工      联系电话:0716-4080690

电子邮件:5786283@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湖北中和普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13万吨固体废物综合处置项目(焚烧工程)公众意见表.docx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单位或个人若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通过信件、传真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或反映,以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建设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参与调查的个人和单位,可将填好的公众意见表通过快递邮寄至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也可以将公众意见调查表照片(以能看清填写内容为准)或扫描件发送至相应的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