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化(湖北)盐化工循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国务院令第682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和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对滨化(湖北)盐化工循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

滨化(湖北)盐化工循环利用项目

(2)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地点

荆州松滋市临港工业园

3)工程概况

项目占地500亩,建筑面积12.8m2利用废盐、卤水、工业盐,建设年产60万吨液碱(零极距离子膜技术)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滨化新材料(湖北)有限公司

司地址:荆州松滋市临港工业园

联系人:李总

联系电话:0716—6666083

三、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3354cc金沙集团

地址:荆州市沙市区塔桥路新天地B9-19    邮编:434000

联系人:  电话:0716-4082210

四、公众意见表

本次信息公示同时向社会公众征求对本项目建设环保方面的意见,公众意见表链接如下:

         滨化(湖北)盐化工循环利用项目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单位或个人若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通过信件、传真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或反映,以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建设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参与调查的个人和单位,可将填好的公众意见表通过快递邮寄至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也可以将公众意见调查表照片(以能看清填写内容为准)或扫描件发送至相应的电子邮箱。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承诺公众提供的相关信息不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