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新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00吨AP250和年产5000吨乙烯基乙二醇醚产品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国务院令第682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和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对荆州市新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00吨AP250和年产5000吨乙烯基乙二醇醚产品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500吨AP250和年产5000吨乙烯基乙二醇醚产品

项目选址:江陵经济开发区江陵沿江产业园内招商大道以南,彩云路以东

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在荆州市新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厂区综合车间内增加AP250生产线,在戊二醛生产车间将乙烯基甲醚部分设备调整用于乙烯基乙二醇醚生产,办公楼、锅炉房、仓库、罐区等公辅工程及其他工程依托现有工程。项目建设完成后,年产AP250(聚甲基乙烯基醚/马来酸酐共聚物)500t,年产乙烯基乙二醇醚5000t。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荆州市新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江陵经济开发区江陵沿江产业园内招商大道以南,彩云路以东

联系人:王明武

联系电话:13886562176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承担环评单位:3354cc金沙集团

联系电话:0716-4082210

联系人:蔡工

电子邮件348780237@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荆州市新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docx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直接到公司等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

邮寄地址:江陵经济开发区江陵沿江产业园内招商大道以南,彩云路以东 

电子邮箱:40941051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