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滋丽康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高档活性染料和1.4万吨精细化工中间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的要求,松滋丽康科技有限公司委托3354cc金沙集团承担年产2万吨高档活性染料和1.4万吨精细化工中间体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

年产2万吨高档活性染料和1.4万吨精细化工中间体建设项目

(2)工程概况

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湖北省松滋市临港工业园枫林大道以东。

松滋丽康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年产2万吨高档活性染料和1.4万吨精细化工中间体生产线,并配套相应安全、环保设备设施,项目总投资36,181.30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松滋丽康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松滋市临港工业枫林大道以东   邮编:434209

法人:刘卫斌  联系人:祝超  联系电话:0716-6011030

三、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3354cc金沙集团

地址:荆州市沙市区塔桥路新天地B区9栋1920  邮编:434000

联系人:翁先生  电话:0716-4082210 电子邮件:61292503@qq.com

四、公众意见表

本次信息公示同时向社会公众征求对本项目建设环保方面的意见,公众意见表链接如下:

      松滋丽康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高档活性染料和1.4万吨精细化工中间体建设项目 公参调查表.docx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单位或个人若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通过信件、传真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或反映,以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建设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参与调查的个人和单位,可将填好的公众意见表通过快递邮寄至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也可以将公众意见调查表照片(以能看清填写内容为准)或扫描件发送至相应的电子邮箱。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承诺公众提供的相关信息不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